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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09月26日 17: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东北大学本级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7:39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00
资格预审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4-83689255
采购单位东北大学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老师 024-836892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增良、张冬妮、马春艳 024-31918388-313

项目概况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7761001002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东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

2.2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解决

2.4工程规模:一栋交叉学科创新楼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5995.92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

2.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751日历日。 2024年11月30日前主体结构封闭。

2.6招标范围: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施工,总建筑面积25995.92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强弱电、外线、外环境、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人防、电梯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751日历日。 2024年11月30日前主体结构封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身份证认证刷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10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B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10月1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即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要求请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  号: 3649 0188 0000 2446 4

联系人:张冬妮、石增良、马春艳

电  话:024-31918381

传  真:024-31918309

邮  箱:453463005@qq.com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本级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 024-83689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石增良、张冬妮、马春艳 024-31918388-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  024-8368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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