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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涉及公共采购的外国补贴审查机制正式上线

2023年08月18日 14: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根据欧盟《外国补贴条例》(The 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以下简称FSR),自2023 年7月12日起,欧盟委员会有权依职权调查第三国授予的潜在扭曲性补贴;自2023年10月12日起,FSR全面生效,届时试图在欧盟成员国参与大规模公开招标的公司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关合同。
那么FSR对投标人有何影响?首先,投标人若满足以下情况,须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否则欧盟委员会可对投标人处以最高相当于其上一财政年度总营业额10%的罚款。其一,合同价值预计超过(含)2.5亿欧元(扣除增值税),或者合同被分为多批次但投标人申请的标段总价值超过1.25亿欧元;其二,投标人(包括欧盟公司在内的投标人)在过去3年里从非欧盟成员国获得了财务资助(每个非欧盟成员国资助400万欧元或以上)。
其次,投标人即使不符合前述申报条件,按规定也必须签署一份声明,说明未达到申报门槛。如果投标人未提供FSR所要求的申报,则在参与招标过程中的请求可能会被拒绝。根据FSR规定,投标人应将填写好的指定申报表提交欧盟委员会,再由订约当局转交欧洲共同体。其中,投标人必须就某些被认为最有可能扭曲市场的外国财政捐款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第三国对投标人的债务或负债提供无限担保、出口融资措施不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运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安排、使投标人能够提交过度有利的投标书的补贴等。这里的外国财政捐款包括直接赠款、税收优惠、贷款等措施。
最后,投标人在参与某些大型采购的招标程序变长。FSR规定,属于前述情况需向欧盟委员会申报的公共合同,在欧盟委员会批准之前不得授予。欧盟委员会在不迟于收到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有任何扭曲市场公平竞争的外国补贴。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可以将这一时限延长10个工作日。欧盟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启动深入审查,且深入审查不得超过110个工作日。在有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下,经与招标实体协商,该期限可延长一次,即2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多阶段程序中,时间表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是因为申报须提交两次,第一次是与投标参与请求一起提交,第二次是与最终投标书一起提交。这里的多阶段程序是指限制性招标程序、谈判的竞争性招标程序、未经事先公布的谈判招标程序、竞争性对话或创新伙伴关系。
此外,FSR对订约当局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订约当局不仅要为采购程序可能出现的延误及时作出调整,而且对这些延误事件没有任何权限。
据悉,FSR旨在解决外国补贴计划在欧盟内部市场所造成的竞争扭曲,这是因为在通过FSR之前,欧盟监管框架只允许控制欧盟成员国提供的国家援助。例如,订约当局可以投标人获得了非法国家援助而出价异常之低为由否决投标要约。但随后,欧盟发现第三国(非欧盟)政府补贴在公开招标中也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于是FSR应运而生。可以说,FSR是对欧盟现有国家援助和公共采购规则监管工具箱的补充,并将与欧盟现有监管工具箱同时应用。此外,FSR还包括在并购交易中补贴筛选的具体规则。
(编译/张舒慧)